廣州市教育局關于2013年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時間安排等事宜的通知 |
各區(qū)、縣級市教育局,局屬有關學校:
為落實國家、省、市有關法律法規(guī)和政策,進一步加強區(qū)、縣級市之間招生工作的協同性,維護穩(wěn)定的教育教學秩序,促進我市義務教育健康發(fā)展,現就2013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時間安排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關于小學招生工作時間安排
(一)經商定,越秀、海珠、荔灣、天河、白云、黃埔、蘿崗等七個區(qū)小學招生工作時間安排為:
4月30日之前,發(fā)布招生簡章。
5月11-13日,新生報名。
6月4日前,各區(qū)交換名單。
6月9日,派發(fā)錄取通知單。
6月16-17日,新生注冊。
8月30日,補辦手續(xù)。
9月15日統(tǒng)計、上報有關數據。
市協和小學納入荔灣區(qū)教育局統(tǒng)一安排。
(二)番禺、花都、南沙、從化、增城等五個區(qū)(縣級市)可參照上述時間進程開展小學招生工作。
(三)各區(qū)、縣級市教育局要在交換名單期限內,將按政策屬其他區(qū)、縣級市分配學位的適齡兒童的名單交換給有關單位,以便有關單位做好學位統(tǒng)籌工作。
二、關于初中招生工作時間安排
(一)經商定,我市初中招生工作時間安排為:
5月9日,各區(qū)、縣級市教育局辦理小學升初中跨區(qū)(縣級市)、外地返穗生的審核手續(xù)?鐓^(qū)生應提供其畢業(yè)小學登陸“廣州市學籍管理系統(tǒng)”所打印的“學生基本情況表”(需加蓋學校公章),以便初中學校銜接做好新生學籍錄入工作。
6月26-27日舉行小學畢業(yè)考試。小學畢業(yè)考試由學校自主命題,嚴禁實行區(qū)(縣級市)或鎮(zhèn)街小學畢業(yè)統(tǒng)考。
(二)局屬有關學校初中招生工作時間安排為:
1.5月6-10日,廣東華僑中學辦理越秀、海珠、荔灣等區(qū)三僑生報讀審核手續(xù)(學校咨詢電話:83332108)。
2.4月13日至5月12日,廣州外國語學校(外語特色學校)面向全市小學畢業(yè)生以網上報名方式辦理報名手續(xù)(學校咨詢電話:22908777、22908713);該校網址:http://www.chgzfls.com/。
3.局屬其他學校(含廣東華僑中學初中招收三僑生之外的招生計劃)按就近入學原則納入其所在區(qū)教育局統(tǒng)一安排。
(三)各區(qū)、縣級市電腦派位、對口入學安排等時間由各單位結合實際工作自行制定,并及時向社會公布。
三、關于規(guī)范招生行為的要求
(一)各級教育行政部門、學校要切實貫徹省教育廳《轉發(fā) <教育部關于當前加強中小學管理規(guī)范辦學行為的指導意見>的通知》(粵教基〔2009〕88號)有關規(guī)定,全面實施“中小學招生陽光工程”;要嚴格按照全市既定的時間安排開展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,嚴格執(zhí)行課程計劃。請各區(qū)、縣級市教育局在正式發(fā)布當地義務教育招生工作細則(方案)、小學地段劃分及初中電腦派位分組(或對口入學分組)、時間安排等信息的同時,將有關資料報我局基礎教育處(發(fā)至gzjjc@163.com)。
(二)各級教育行政部門、學校要加強摸查工作,切實保障適齡兒童按時入學;要密切跟蹤小學畢業(yè)生的升學去向,落實好“防輟”的相關措施,進一步鞏固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工作成效;要正確引導學生升學,充分尊重學生升學意愿,并為學生升學盡可能提供便利,如及時發(fā)放有關表格以方便學生參加特長生報名等。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推進新型城市化發(fā)展戰(zhàn)略部署,2013年秋季學期,我局將對各地“小學適齡兒童入學率”、“初中生年輟學率”、“九年義務教育保留率”等有關指標進行檢查。
(三)招生期間,各級教育行政部門、學校要高度重視做好相關信訪工作,對于涉及其他單位的,要主動溝通;對于群眾反映的各種訴求和問題,要予以耐心解釋和正確引導,及時、有效地解決。
附件:各區(qū)(縣級市)辦理小學升初中跨區(qū)生、外地返穗生審核手續(xù)地址及電話一覽表
廣州市教育局
2013年4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