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身份證明的問答
(一)兒童出生證、身份證上的名字或出生日期與戶口本不符,有影響嗎?
答:如果兒童出生證的日期或姓名與戶口本不符合,但是兒童戶口與父或母在同一本戶口本上,或與計生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相符合,則不受影響;如兒童戶口與父或母不在同一本戶口本上,必須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或親屬關系證明。
(二)身份證、居住證的地址和房產證、租賃合同的地址不一致,需要更改嗎?
答:不需要更改,是以房產證或租賃合同上的住址作為確定學區(qū)范圍的依據(jù)。
(三)我的小孩剛辦居住證,可以申請學位嗎?
答:可以,對適齡兒童的居住證時間沒有規(guī)定,更多內容請見下一個問題。
(四)我是孩子的父親,社保、居住證和住房證明都不夠一年,孩子母親沒有買社保也沒有辦居住證,可不可以申請學位?
答:不能。市政府“1+5”文件規(guī)定:接受入學申請的適齡兒童父母需在深圳連續(xù)居住一年以上。居住證、社保或營業(yè)執(zhí)照、房產證、租賃合同備案憑證等證明材料截至3月31日必須至少有一項滿一年,否則不能申請學位。